关于开展生育护理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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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要求,学校将启动生育护理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类别
1.我校参保女职工产后可一次性申请围产补贴。
2.我校参保男职工配偶生育新生儿,男职工可一次性申请护理补贴;如配偶无工作,可同时申请围产补贴。
3.新生儿出生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之后。
二、申请程序与材料
1.申请人填写《吉林省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单位审核意见”栏不需盖章)。
2. 各单位汇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申请生育护理补贴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3.人事处汇总后报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4.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受理并确定个人材料审核时间段。
5.教职工在审核时间段内,携以下材料赴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审核:
①《吉林省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
②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领取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女方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提供)。
6.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审批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发放生育护理补贴。
三、受理时间
各单位将《吉林省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申请生育护理补贴汇总表》于2019年10月14日前报人事处社会保障科(行政综合楼302-2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450045845@qq.com工作邮箱。
联 系 人:王新宇、杨亮玉
联系电话:85099676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88690557
人 事 处
2019年10月9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办公楼 邮编: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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