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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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发﹝2019﹞103号),我校将选派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出国留学,现将有关事宜书面通知如下。
一、选派限额
2019年计划选派90人,我校无申报名额限制。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6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已获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
五、管理考核
被录取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及时通过驻外使馆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司局采用及作用发挥情况将作为考核重要指标,驻外使馆将根据其在国外调研期间的表现出具国外调研工作鉴定。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于7月15日—22日登录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报名并打印申请表,申报项目名称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为“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后由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情况填写,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国外单位正式或意向邀请信复印件。邀请信一般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时间,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19年9月1日,且不晚于2020年3月31日;
(4)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有一种条件除外,即邀请信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4.申请承担的课题清单及研究计划书。每人可在《2019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附件2)中选择1-3个选题,并制定具体的研究计划。
5.职称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材料报送
1.推荐人数不限,申报人数超过1人的,请单位排序后推荐。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2.各单位务必于7月22日(星期一)前,统一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85098029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室
附件:
人事处
2019年6月4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办公楼 邮编: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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