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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生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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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范围
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无生育保险,怀孕后可以申请此待遇。
二、所需材料:
1、《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无工作男职工配偶生育待遇申请表》。
2、女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围产期保健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6、女方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参保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受理地点
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楼,省医保局费用结算部9号、10号窗口。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每周三、周五下午除外),请安排恰当时间办理。
五、温馨提示
1、无工作男职工配偶生育只能选定一所生育定点医院就医,不可更改。
2、定点医院选择范围: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〇八医院、吉林省前卫医院、吉林省妇幼保健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
3、申请核准后,请携带医保卡到选定生育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科(办公室)登记后就诊,就诊产生的医疗费在医院划卡结算。
4、异地无工作男职工配偶生育待遇,填写《吉林省医疗生育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无工作男职工配偶生育待遇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省医保局办理。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办公楼 邮编: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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