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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业务

作者:刘理来源:人事处 点击:

(发布时间:2017.12.29)

一、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变更。

二、所需材料

(一)窗口经办

1.单位办理

(1)《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变更参加工作时间需提供人事档案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办理

个人办理只针对姓名同音不同字或不变更身份证号中出生年月日;

(1)个人填写窗口提供的《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并签字确认;

(2)本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网上经办

1.单位的网上经办大厅可办理人员人员基本信息变更业务(详见温馨提示);

2.个人网上大厅可查询个人的相关信息(账户余额、进账情况、费用明细情况等),可打印个人参保凭证及参保(合)凭证。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三、周五下午除外)。

四、办理地点

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项

可网上经办的有:身份证号15为升18位、民族、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个人常住地、常住地地址、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户口祥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健康状况、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