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站前准备 博士后在站期限为24个月,进站后第23个月前应当完成出站前准备工作。博士后申请出站时务必确认研究成果已达到协议书要求 或我校博士后出站基本标准,否则不予办理出站手续。 在站满24个月但未达到出站标准,需延期6个月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第24个月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明确出站时间并由学校博管办审批。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超期博士后出站时需提交超期出站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办理退站手续的研究人员,只需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具体准备工作包括: ① 按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规定格式,撰写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② 持成果原件到到我校科研成果管理部门(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登记出站成果,并打印科研成果清单,加盖该部门公章。 ③ 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正式 的接收函。 (签发接收函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人事使用权。拟留校工作者,须提前3个月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程序见“招聘”。 ) ④ 曾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其中尾页“设站单位审查意见”,由所在学院(部)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举行出站报告会
博士后须在进站后的第24个月初举行出站报告会。
① 拟出站博士后向流动站所在学院(部)提交送审材料,材料清单见备注一。学院(部)博士后工作联系人根据我校博士后出站基本标准及协议书要求,审核成果是否达到出站标准,若未达标准不予为其办理出站。 ② 审核通过后,流动站负责人与博士后合作教授共同商定出站报告会的时间及专家评审组成员名单,专家组由5~7位同行专家组成,含一名校外专家及合作教授。 ③ 出站报告会前一周,流动站联系人将博士后提交的出站材料(备注一的后三项)送评审专家审阅。 ④ 出站报告会前3天校内张贴海报,并将出站报告会的题目、时间、地点等通知博管办,以便上网公布。学院(部)需准备好横幅、多媒体、照相机等设备。 ⑤ 举行出站报告会。会议由专家评审组组长主持,博士后汇报在站期间科研工作情况及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评审专家提问并进行评议,最后将考核评价意见填入《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评审表》。 ⑥ 出站报告会后,流动站联系人将出站报告会的照片及通讯稿交博管办存档、上网。
(3)办理出站手续 ① 博士后本人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上提出出站申请,填写并直接在网上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情况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与其他出站材料一起交流动站联系人或人事处博管办,材料清单见备注二; ② 博管办报省人社厅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批。 ③ 博管办接到省博管办批复后,通知博士后办理离校手续。 ④ 博管办于每年底统一为该年出站的博士后办理《博士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