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点击:
各设站单位、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推动博士后人才培养工作与全省产业布局深度融合,支持各设站单位围绕吉林省创新驱动发展“引才、用才、留才、育才”,鼓励优秀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先进理念、国际视野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人才,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结合我校博士后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
为进一步激发博士后科研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吉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青年创新人才,“择优资助”重点资助省内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2021年全省拟资助博士后科研人员30名,其中重点资助10名,每名10万元;一般资助20名,每名5万元。本次划拨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5名(含重点和一般)。
(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引进项目资助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含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省级财政及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省级财政资助每人20万元人民币,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名额不限。
二、申报条件
(一)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
1.申请人须为2019年1月1日后进站且在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潜质,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并确保在站期间内完成课题研究。
3.申请人科研内容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
(2)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研发;
(3)具有较大创新和较好应用转化前景;
(4)攻克工艺、设备难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技术难题;
(5)其他具有重大科研意义和社会价值。
(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引进项目资助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5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5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 位的高校。
4.申请人自主联系流动站及合作导师,并获得流动站正式推荐。
5.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6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三、工作程序
(一)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应与合作导师确定科研项目(课题),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
设站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严格把关。各设站单位推荐名额1人,“双一流”建设学科设站单位可至多推荐2人。
3.学校评审
学校审核小组对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邀请相关学科专家,评审推荐。
4.主管部门评议
吉林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采取相应形式进行综合评估,评审确定并公示拟资助人选。
(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引进项目资助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即日起至8月29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
设站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3.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设站单位择优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并提交至省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
4.主管部门评议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遴选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理由、推荐程序以及组织过程等情况,各设站单位负责人出具推荐意见。
2.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2份(附件2)。申请表中要写明资金用途(分项列出资金使用明细),A4纸纵向双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
3.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一览表2份(附件3)。由设站单位统一汇总(将推荐人员择优排序,A3纸横向单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
(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引进项目资助
《吉林省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申请表》2份(附件4)。
五、工作安排
(一)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
请各设站单位人事秘书,于7月21日-8月10日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模块,在线填报推荐人选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于评审时间所限,逾期不再受理。推荐人选经学校审议确定后,报送纸质版材料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时间另行通知。
(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引进项目资助
请各单位于8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liuj954@nenu.edu.cn。
联 系 人:牛超宇 刘 洁
联系电话:85099173 18844570099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预通知).docx
人事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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