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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7批面上资助、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和第13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点击:

各学院(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现已启动第67批面上资助、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和第13批特别资助(站中)的申报工作,请各设站单位认真组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类别,其中自然科学类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资助标准为18万元。
  2.特别资助(站中)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18万元,社会科学类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面上资助:
  ①在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面上资助的;
  ②进站时间超过18个月(以博管办批准进站时间为准)的;
  ③项目内容涉密的;
  ④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结束派出工作前。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
  (3)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和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7)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8)申报项目须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附件)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2.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时间须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特别资助:
  ①在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特别资助的。
  ②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
  ③项目内容涉密的。
  ④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以及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结束派出工作前的。
  三、申报材料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1份。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2份。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2.特别资助(站中)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2份。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需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一)面上资助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上填写《申请书》,上传至学校审核,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
  (二)特别资助(站前)
  1.自4月13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2.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2.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2.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中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五、申报时间
  (一)面上资助
  请各单位于2月21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纸质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1份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niucy372@nenu.edu.cn。
  (二)特别资助(站前)
  请各流动站于5月15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申请人提交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身份材料、《博士后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一式两份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niucy372@nenu.edu.cn。
  (三)特别资助(站中)
  请各流动站于5月15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申请人提交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科研成果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niucy372@nenu.edu.cn。

  联 系 人:牛超宇
  联系电话:85099173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pdf

 

人事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