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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四批“仿吾青苗人才” 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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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仿吾计划”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将启动第四批“仿吾青苗人才”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第四批“仿吾青苗人才”(聘期: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
二、考核程序
1.受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仿吾青苗人才”聘期考核情况表》(以下简称《聘期考核情况表》)。
2.学院(部)填写考核意见,并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核。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肃对待,认真组织考核,并于3月22日(周二)前将《聘期考核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送至人事处302-5室,电子版发送至chenyz599@nenu.edu.cn。
联系人:陈禹孜
联系方式:8509971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第四批“仿吾青苗人才”聘期考核情况表.doc
人事处
2022年3月1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办公楼 邮编: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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