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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四批“仿吾青苗人才” 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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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仿吾计划”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将启动第四批“仿吾青苗人才”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第四批“仿吾青苗人才”(聘期: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

二、考核程序

1.受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仿吾青苗人才”聘期考核情况表》(以下简称《聘期考核情况表》)。

2.学院(部)填写考核意见,并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核。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肃对待,认真组织考核,并于3月22日(周二)前将《聘期考核情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送至人事处302-5室,电子版发送至chenyz599@nenu.edu.cn。

联系人:陈禹孜

联系方式:8509971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第四批“仿吾青苗人才”聘期考核情况表.doc

    2.东北师范大学第四批“仿吾青苗人才”名单.docx

人事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