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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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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推荐技术水平较高、业绩突出且具有一定培养价值和发展潜力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正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具有正高级职称、长期奋战在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可按照专业技术人才推荐。
推荐人选原则上应按照从第三层次、第二层次、第一层次的顺序逐层申报。获得过省拔尖创新人才相应层次的人员只可按高于原层次申报。
二、推荐名额
(一)全省选拔数额
本次计划吉林省共选拔人选529名左右。其中,第一层次人选50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150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329名左右(包含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选中直接参评第三层次79人)。
(二)我校划拨名额
我校可推荐人选类别均为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第一层次人选2名;第二层次人选5名;第三层次人选8名。
申报2020年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经专家评委评审同意,但未列入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通过人选的,可按所在单位推荐程序,直接参评第三层次,不占本单位推荐数额。根据吉林省通知,我校共计4人,名单附后。
(三)单位推荐限额
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层次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层次,各层次不得兼报。限额如下:
三、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7周岁以下(196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在各自领域能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和领军或青年骨干作用,主要以近五年(2016年8月至今)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为主,兼顾长期重大业绩或贡献。
4.已入选第六批或第七批拔尖人才的人员,继续申报上一层次的,其有效业绩成果为在评定原层次拔尖人才之后取得的。
5.对于出现师德师风、学术不端问题,学生培养实效和质量不高的人选,不予推荐;已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业绩条件
1.第一层次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国家级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理论依据。
2.第二层次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较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或省内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
(2)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
(3)长期工作在我省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
(4)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6)在经济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成果对我国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重要作用;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3.第三层次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发展前景;
(2)在工程技术领域,拥有创新性技术或科技成果,并具有较高应用价值,能够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或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
(3)在经济社会科学领域,参与重大课题任务、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成果有一定创新或较大影响,或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等领域有公认代表性作品或成果。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人选申请表》(附件1)和《承诺告知书》(附件2),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严格按照各层次人选条件和申报限额向学校进行推荐,并形成《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将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告知书各1份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rcb@nenu.edu.cn。限额内超过1人的,排序推荐。
(三)校内评审及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并经学校党委审定后推荐。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学校同意推荐的人选还需提交证明材料册并进行系统填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所填写内容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如有涉密内容,则需在材料提交前进行脱密处理。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曹雷,85099718。
附件:
人事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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