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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人事处 来源:点击:
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省外诚聘各类优秀人才。
一、申报条件
(一)长白山特聘杰出人才
申报人应当为从省外引进的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本次申报来吉工作时间放宽至2018年1月1日以后,下同);引进后须在省内全职或柔性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2.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3.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4.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5.我省急需紧缺且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长白山特聘领军人才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省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省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下同)。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条件。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
引进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3.外国专家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
4.人文社科人才项目
申报人应当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从事研究、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工作。引进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其中,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其他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三)长白山特聘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省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省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申报时未全职在省内工作,或在省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省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省外工作年限要求。
二、相关说明
1.“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申报时遵循“不向下申报、不同时申报、不重复申报”的原则。其中,青年拔尖人才不限申报次数,其他项目申报人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取得重大进展或突破外,5年内累计申报不得超过2次。
2.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衔接原“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人来吉工作时间放宽至2018年1月1日以后。
3.“长白山特聘领军人才”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在合同期满后或合同期内转为全职(来吉)工作的,需参照创新长期项目要求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经学校申请,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可转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补发省级资助资金差额部分。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原则上不得转为短期项目。
4.“长白山特聘领军人才”和“长白山特聘青年拔尖人才”入选5年后,可申报“长白山域内人才支持工程”上一层次相应项目,入选后补发培养支持经费差额部分。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可提前申报。
5.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签订意向性协议并在入选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
6.未履行或妥善处理原工作协议的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7.在省内申报入选国家有关重点计划的人才,根据其入选类型分别作为“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相应层次项目当然人选,享受相应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政策。在省外申报入选国家有关重点计划的人才,到我省工作后可申请直接认定为“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相应层次人才,享受相应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政策。
三、资助政策
(一)“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按照不同层次和类别给予每人25-200万元省级资助资金。
1.“长白山特聘杰出人才”,根据工作时间等情况,一次性给予100-200万元资助资金。
2.“长白山特聘领军人才”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和人文社科人才项目入选者给予50万元资助资金;“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给予25万元资助资金。
3.“长白山特聘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给予25万元资助资金。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级资助资金额度可适当调整。
(二)省级资助资金在入选者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一次性发放,由入选者自主使用,主要用于改善个人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对于带团队来我省全职工作的入选者,视其层次及规模给予团队一定的省级资助资金。对于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省创新创业的入选者,优先给予省级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支持。
(四)省级资助资金视同省级奖励,按照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对于符合我校相应层次的引进人才,学校提供丰厚的配套薪酬待遇和科研启动经费,以及全国一流的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子女教育资源。
四、服务管理
1.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将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定期组织国情研修考察、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严守学术道德规范。
2.吉林省有关部门积极为入选者落实出入境、居留、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政策。
3.吉林省优先推荐入选者主持、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和重点学科建设。在科研管理、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扶持。
4.吉林省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到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任职。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者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进入各级决策咨询委员会,鼓励积极建言献策。
5.学校按照“长白山域外人才引进工程”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合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1份(附件材料暂不提供)。
2.学院(部)推荐和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1份。
3.学院(部)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政治倾向、师德师风以及人才引进综合风险评估意见1份(包括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校部综合楼302-5室),电子版发送至chenyz599@nenu.edu.cn。
联系人:陈禹孜 陈雪娇
联系电话:85099718
人事处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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