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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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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原“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以人才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以人才贡献及所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综合情况为评价标准。
二、资助条件
围绕我省“五大发展”战略布局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项目条件
1.一般项目(前3项条件具备之一,第4项必须具备):
(1)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2)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3)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4)申报的项目为已开展且未结题的项目,确保在获得资助后2个年度内完成。
2.重点项目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2)具备一般项目的前3项申报条件之一,且项目已结题成果可直接在省内转化落地的项目。
对经审核论证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且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人才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所申报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省人才开发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三、资助类别
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分重点和一般2个类别予以资助。其中重点类项目资助50万元;一般类项目资助20万元。
四、申报限额
本次吉林省拟资助各类高层次人才主持创新创业项目共40个。我校推荐限额为重点类和一般类合计2个(其中45周岁以下人才申报的项目不少于1个)。各单位可向学校至多推荐1个项目,类别不限。
五、材料要求
1.《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1份;
2.《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
3.申报项目简介1份(不超过1500字,包括个人基本情况、项目已开展情况及可行性报告、课题项目已结题及可转化评估报告、预期效果、资金额度和用途,近3年获得财政支持和使用情况等);
4.单位推荐意见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政治立场、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审核意见1份,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请各单位于4月20日(星期一)前将以上材料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yz599@nenu.edu.cn。
联系人:陈禹孜 陈雪娇
联系电话:85099718
人事处
2020年4月10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办公楼 邮编: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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