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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83号)要求,现将我校本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9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将以人才主体、以项目平台,以实际效益和潜在效能为评价核心,重点鼓励、激励各类高层次人才从事科技创新研发、技术升级革新、成果推广转化等重大创新创业项目或科研活动。申报项目原则上需在2个年度内能够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3年。
1.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或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科技研发项目。
2.能够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具有较强带动辐射作用的产业发展项目或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潜在效益、处于起步阶段且急需资金扶持的创新创业项目。
3.攻克工艺、设备难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发明、专利、绝技、绝活被社会公认,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革新技术或技术改造项目。
4.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中,以独到的种植、养殖、加工生产技术或以引进和推广省内外先进的技术解决当地农业生产的技术难题,并带动当地农户共同发展,产生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农业生产技术或推广示范项目。
二、人才条件
1.在我省主持或从事上述相关科研项目或科技活动,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启动类项目限近三年回国创新创业的留学人员。
三、资助类别
集中资助人才项目分重点、一般、启动3个类别予以资助。其中重点类人才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一般类人才项目资助20-30万元,启动类人才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限额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规定,我校此次推荐限额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合计2个,启动资助项目1-2个。各学院(部)可向学校推荐重点和一般类项目不超过2个(超过1人需排序),启动类项目不超过2个(超过1人需排序)。
五、申报程序
1.个人向学院(部)申请;
2.学院(部)经讨论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上网公示;
4.学校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最终推荐人选。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1.《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申请书》《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一览表》(见附件1、2),具体填报要求见《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人才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学院(部)书面推荐、排序意见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相关证明材料暂不提交。
2.请各学院(部)于11月5日(星期一)前将以上材料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xj399@ne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陈雪娇
联系电话:85099718
人事处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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