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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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
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权力下放及开展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9﹞34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9﹞182号)有关精神,我校即日启动2019年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合格。
2.初级工:在编且已经在技术岗位工作。
3.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4.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5.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6.高级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7.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考核,工作年限满3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考核。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个人申请。申请人根据《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附件1)填写《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2份(附件2);同时提交上一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考核费(考核费标准见附件3)。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在《岗位考核表》中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同时填写《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工勤晋级考核报名情况工作表现及业绩评价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yangjh801@nenu.edu.cn;
3.学校审核。人事处对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并提交考试管理组织部门。
三、考核方式
(一)理论知识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查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政治经济常识、安全操作常识、科技常识、法律常识)等的记忆、理解、分析、应用能力。
(二)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工作业绩表现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主要考查考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工作业绩表现
(1)在职在岗情况。出勤率及日常上下班情况。
(2)遵纪守规情况。聘任上一等级岗位以来是否受过处分或通报,是否有其它违规违纪情况。
(3)年度考核情况。年度考核获得的等次,获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行业组织的表彰奖励等情况。
(4)服务保障能力。服务意识及平时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工作效率,完成工作质量标准等。
上述四项满分30分,占专业能力考核总成绩的30%。各单位根据申请人的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对申请人“工作业绩表现”考核项赋分,得分情况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
2.操作技能考核。
操作技能考核采取闭卷形式,满分70分,客观题单项选择占70%,主观题占30%。
四、注意事项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年限要求申报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在技术创新、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荣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4.荣获记功及以上奖励(该条破格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二)工作年限及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年限计算到2019年12月。
(三)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实际工作需要且符合晋级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直接晋级申报其它职业。
(四)20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2020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前在今年申报考核。
五、考核时间及成绩发布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人事处网站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人事处302-1室;
2.本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金辉
联系电话:85099202
附件1: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工种目录.docx
附件4:2019年东北师范大学工勤晋级考核报名情况工作表现及业绩评价表.xls
人事处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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