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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人事处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司[2007]4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东师党发字[2007]32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已参加吉林省相关工种的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截至2018年6月30日,符合晋级聘用条件的在岗(不含退养)工勤人员。
  二、聘任办法
  详见附件1。
  三、工作日程
  (一)2018年6月11日-6月20日
  个人申请,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用申请表》(见附件2);各单位聘用工作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汇总,填写《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用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聘用工作办公室(人事处302室),电子版发送至yangjh801@nenu.edu.cn。
  (二)2018年6月21日-6月22日
  学校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核。
  (三)2018年6月下旬-7月上旬
  三级及以上工勤技能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岗位竞聘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评审结果向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推荐拟聘人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工勤岗位晋级聘任工作事关工勤人员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准确理解、传达和执行学校政策,加强与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掌握聘任条件,按期完成各项工作。民主测评和推荐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各单位申报三级及以上岗位超过两人的须排序推荐。
  (三)获得三级及以上工勤技能岗位评审组成员2/3及以上赞同票的应聘人员,方可向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推荐。
  (四)各级聘任组织成员凡涉及本人和直系亲属晋级评,评审时须回避。
  五、其他
  符合《关于调整工勤(非工勤技术岗位)人员岗位待遇的规定》(东师校发字[2011]35号)条件的,需填写《工勤(非工勤技术岗位)人员调整岗位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于6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综合办公室(302室)。

  联 系 人:杨金辉 范春斌
  联系电话:85099202 85099127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晋级操作办法.docx
     2.  东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用申请表.doc
     3.   2018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用汇总表.doc
     4.   工勤(非工勤技术岗位)人员调整岗位津贴申请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