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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管理职员三、四级岗位晋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璐环 来源:人事处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教人[2011]12号)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就2018年管理职员三、四级岗位晋级聘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截至目前仍在岗工作、符合晋级聘任条件的全民事业编制职员。

二、岗位限额

本次晋级聘任的三级职员可聘岗位限额为1个,四级职员可聘岗位限额为2个。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等教育法规和政策。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调研写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岗位工作履职年度和聘期考核合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且服务对象评价满意率较高。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任职年限

三级岗位:原则上担任副校级领导职务8年以上,或任原教育三级职员满10年。

四级岗位:原则上担任学校中层主要领导职务12年以上,或任原教育四级职员满8年。

四、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请申报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管理职员岗位晋级评聘审批表》(附件1或附件2),撰写个人工作业绩述职报告,本人签字确认,并于2019年1月4日(周五)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综合办。

申报管理职员三、四级岗位的人员,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但未到人事处登记的,在报送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二)竞聘述职

学校将于2019年1月9日—1月15日召开管理职员三、四级岗位竞聘述职会(述职形式是否使用PPT可自定,竞聘述职会具体日期和PPT发送时间另行通知)。三级岗位候选人述职时间为10分钟/人,四级岗位候选人述职时间为8分钟/人。

联 系 人:曹 雷

联系电话:85099127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管理职员四级岗位晋级评聘审批表.doc

2.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管理职员三级岗位晋级评聘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