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8年新教工入职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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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使新进教职员工了解我校校风、文化、历史、制度,领会学校的办学理念与未来发展构想,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掌握基本的教学和工作技能,尽快实现角色转变和更好适应工作岗位,学校特举办2018年新教工入职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与内容
为提高入职教育的实效性,入职教育采取集中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培训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现代教育技术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职业发展规划、工作技能与方法培训以及岗位实践等。
二、培训人员范围
1.2017年9月1日以后入校(含调入)的教职员工与师资博士后。
2.往年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未参加者或考核未通过者。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开班仪式于8月27日8:30在校本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一开始,参培学员须于8:15前入场完毕。集中培训时间为8月28日-31日,地点为校本部综合教学楼209,9月1日进行结业考试;在岗培训时间为9月3日-12月2日。
四、相关要求
1.入职教育是新教工实现角色转变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次培训工作,为参加培训的学员提供充足时间并创造宽松条件。
2.培训期间,参培学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考勤、考核等规定,不得无故缺课,考勤2次未到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参加结业考试。如遇极特殊情况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请假申请,报送人事处备案,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未取得培训合格的教师原则上不允许登台授课。
3.请各单位人事秘书务必做好通知工作,保证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新教工入职教育实践环节培训要求》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新教工岗位实践环节的安排、指导与培训工作,不走过场。请各单位于9月14日前将《新教工入职教育岗位实践情况统计表》报人事处备案后实施;并于12月7日下班前将新教工入职教育岗位实践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联 系 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85098029
附件:
人事处
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中共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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