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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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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就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聘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截至2017年6月30日仍在岗工作、符合晋级聘任条件的全民事业编制职员。具体包括:
  1.符合管理职员职级直聘条件人员;
  2.符合管理职员晋级评聘条件人员;
  3.符合新入校定级条件人员。
  二、岗位限额
  高级职员的岗位限额由学校统一掌握,分类分块下达,差额晋升。中、初级职员的岗位限额根据各单位职员的实际情况,按规定条件聘任。
  本次晋级评聘(不含直聘)可聘岗位限额见下表:

管理职员职级
可聘岗位限额
备注
高级
五级
2个

六级
2个
其中:机关部门1个,            
   学院(部)及直属单位1个
中、初级
符合晋级聘任条件人数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等教育法规和政策。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调研写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岗位工作履职年度和聘期考核合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且服务对象评价满意率较高。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直聘条件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学校任命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按职务级别依次分别对应至相应职级的管理职员岗位,对应关系如下:

现任职务
职员职级
处级正职
管理五级
处级副职
管理六级
科级正职
管理七级
科级副职
管理八级

  (三)评聘条件
  申请竞聘高一级职员岗位者,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竞聘管理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59年1月1日前出生者除外);
  2.任职年限:各级管理职员岗位任职年限要求如下(按实年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原教育职员任职年限条件适用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管理五级职员:任管理六级职员满10年或原教育五级职员满6年;
  (2)管理六级职员:任管理七级职员满8年或原教育六级职员满5年;
  (3)管理七级职员:任管理八级职员满4年;
  (4)管理八级职员:任管理九级职员满4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后入校专职从事管理工作;
  (5)管理九级职员:任管理十级职员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入校专职从事管理工作;
  (6)管理十级职员: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入校专职从事管理岗位工作,试聘期(一年)满,考核合格。
  上述评聘条件,如下表所示:

职员职级
定级条件
直聘条件
评聘条件
管理五级

处级正职
管理六级满             10年或原教育五级满             6年    
本科及以上学历(1959年1月1日前出生者除外
管理六级

处级副职 管理七级满8年或原教育六级满5年
管理七级

科级正职 管理八级满4年
管理八级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
科级副职
管理九级满             4年    
管理九级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管理十级满3年
管理十级
本科毕业,试聘期(一年)满


  四、聘任程序和办法
  (一)评聘机构
  1.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职员聘任工作办公室(由人事处和组织部共同组成,设在人事处),负责职员聘任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审定中、初级职员;聘任管理五、六级职员。
  2.高级职员评审组。评审组由机关、学院(部)和直属单位中部分管理五级及以上职员和部分教授代表组成。
  具体职责:组织高级职员岗位竞聘并进行评审,按可聘岗位限额等额(管理六级)或差额(1.2倍,管理五级)向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推荐高级职员拟聘人选。
  3.职员聘任工作组。各单位分别成立职员聘任工作组,组长由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具体职责:审查申报人员资格;组织民主测评,并根据结果向学校高级职员评审组推荐高级职员申报人员及排序情况;向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推荐中、初级职员拟聘人选。
  (二)评聘机制
  1.高级岗位“限次申报”制:连续两次申请竞聘高一级职员岗位未能受聘者,须停报一次(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者除外,按实年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
  2.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无竞聘资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两年内无竞聘资格;受到学校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无竞聘资格;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两年内无竞聘资格。
  3.校内津贴“年功激励”制:管理六级或七级职员任职满15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且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岗期间,校内岗位津贴可按高一级岗位兑现。
  (三)聘任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报人填写、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审批表》,本人签字确认:
  (1)符合直聘条件人员,填报《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审批表(直聘人员适用)》(见附件1);
  (2)符合晋级评聘条件人员,填报《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审批表(评聘人员适用)》(见附件2),其中管理五级1500字以内,管理六级800字以内;
  (3)符合新入校定级条件人员,填报《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审批表(定级人员适用)》(见附件3)。
  2.申报人所在单位聘任工作组审核竞聘资格和述职报告内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晋级评聘人员进行工作述职,所在单位聘任工作组组织民主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向高级职员评审组推荐高级职员申报人选及排序情况;向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推荐中、初级职员拟聘人选。
  4.职员聘任工作办公室审核。
  5.高级职员评审组组织高级职员评审,向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推荐高级职员拟聘人选。
  6.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聘任管理五级及以下职员。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时间为一周。对拟聘对象有异议者,可具名向职员聘任工作办公室反映。
  8.学校发文聘任。
  (四)聘任办法
  1.管理五级
  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职员聘任工作办公室复核后,学校高级职员评审组组织进行述职竞聘评审会,候选人进行任职以来工作述职(述职时长5分钟),评审组进行投票表决,并按可聘岗位限额的1.2倍向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推荐五级职员候选名单。
  2.管理六级
  充分考虑历史与现状的衔接,同时兼顾工作实绩与年功贡献的平衡,依托“PAP”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量+定性”评价模型)组织开展评聘工作。具体如下:
  (1)申报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审批表(评聘人员适用)》及个人工作业绩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须统一(见下表),且须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2)申报人所在单位聘任工作组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2人。根据申报人的工作述职(70%),结合其日常工作表现(30%),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所有参与民主测评人员的加权平均分)确定申报人员的本单位排名。民主测评2/3以上(含2/3)参会人员同意方可推荐。民主测评会召开情况说明(含人员构成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及拟推荐人选的排名情况等)须同时报送至学校职员聘任工作办公室。
  述职报告与民主测评内容包括:


具体内容
分值
工作业绩
(述职报告)
1.所聘岗位的主要岗位职责;
2.本岗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常规工作与突发性、临时性工作),以及完成情况;
3.创新性与代表性工作业绩。
70分
日常表现
1.考勤情况(是否迟到、早退、是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工作执行情况;
3.工作态度与服务质量。
30分

  (3)职员聘任工作办公室将各单位推荐的拟聘人选的基本情况、民主测评得分及本单位排名情况汇总后,提交高级职员评审组参考。
  (4)高级职员评审组分别召开机关部门、学院(部)及直属单位管理六级职员竞聘评审会。申报人员进行工作述职(述职内容须与单位民主测评内容一致,时长3分钟),高级职员评审组进行赋分投票。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计分办法,求得管理六级职员评审组的评价得分。
  (5)职员聘任工作办公室根据候选人各项指标的得分,计算得出候选人的最终竞聘得分。依据可聘岗位限额,按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向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推荐拟聘人选。

“PAP”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维度及权重

个人基本情况    
P)    
年龄    
职务    
学历    
管理七级    
任职年限    
25分    
最高             5分    
最高             5分    
最高             5分    
最高             10分    
45周岁以上
每增一周岁
增加             0.5分    
正科             5分    
副科             3分    
博士             5分    
硕士             4分    
本科             3分    
每任职             1年    
增加0.5                
工作履职评价    
A)    
                             
30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排名第四
排名第五
27分
24分
21分
18分
15分
排名第六及之后,均为             10分    
述职竞聘评价    
P)    
学校管理六级职员评审组进行述职评价    
(打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
45                

  注:合署和挂靠单位按一个单位计算。
  “PAP”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说明:
  ①λ为工作履职评价的调节系数;
  ②m为本单位申报参评管理六级职员的人数;
  ③p为本单位现岗管理六级职员人数占本单位全体职员人数的比例。
  举例说明:
  今年,××处共有2人申报参评管理六级职员,那么,m=2;××处现岗管理六级职员有3人,全部职员15人,那么,p=3/15。
  带入上述公式,求得  
  那么,××处申报管理六级职员的2人中,
  排名第一的,工作履职评价得分  
  排名第二的,工作履职评价得分  
  (五)聘任时间
  1.此次获准晋级聘任的高级职员的聘任时间确定为2017年7月,中、初级职员的聘任时间确定为按实年计算至任职年限期满的当月。
  2.2016年7月1日以后入校的调入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应届毕业生的聘任时间,确定为受聘上岗当月或试用期满次月。
  六、工作日程
  (一)2017年8月21日-8月29日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资格审核;职员聘任工作组进行民主测评。
  (二)2017年8月31日-9月1日
  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职员聘任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
  (三)2017年9月(时间待定)
  高级职员评审组组织岗位竞聘、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2017年9月(时间待定)
  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审定聘任人员名单;公示后正式发文聘任。
  七、其他
  (一)职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事关全体职员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准确理解、传达和执行学校政策,加强与人事部门沟通联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掌握聘任条件,按期完成各项工作;民主测评和推荐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2015年通过我校职员岗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入校从事管理工作,符合聘任条件,尚未确定管理职员职级的人才派遣人员,经聘期考核合格、学校准许、入校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三款之“定级条件”确定管理职员职级,任职时间根据《东北师范大学职员岗位公开招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15]112号)追溯至来校工作时间。
  (三)根据学校相关政策,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入校从事管理工作,尚未确定管理职员职级的军队转业干部,职级及任职时间套定方式见下表:

职员职级
套定条件
聘任时间
任职资格年限
管理五级
任正团职满             3年    
聘任时间
为入校时间
从任正团职时间算起
管理六级
正团职,或任副团职满             3年    
从任副团职时间算起
管理七级
副团职,或任正营职满             3年    
从任正营职时间算起
管理八级
正营职,或任副营职满             3年    
从任副营职时间算起
管理九级
副营职,或任正连职满             3年    
从任正连职时间算起
管理十级
正连职及以下
从任连职时间算起

  (四)高级职员评审组到会人数须达到2/3以上(含2/3),方可开会;竞聘管理五级职员评审组应到会人数2/3以上(含2/3)同意,方可推荐。
  (五)高级职员评审组成员和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委员,凡涉及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晋级聘任者,评审时应回避。
  (六)申报高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但未到人事处登记的,须在报送材料时提交学历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七)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审批表和单位汇总表(见附件4)除报送文本材料外,还须发送电子版至fancb787@nenu.edu.cn。
  八、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范春斌 王 刚  
  联系电话:85099127 85099332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审批表(直聘用).docx     
     2.   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审批表(评聘用).docx     
     3.   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审批表(定级用).docx     
     4.   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职员晋级评聘单位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