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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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与国际贸易中心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优秀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名额
青年专业人员(JuniorProfessional Officer,简称JPO)6人。
二、留学期限
青年专业人员初始任期一般为12个月,具体以录用通知为准。初始期满后,可根据国际贸易中心意见及本人意愿,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延长任期,最多不超过3年。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国际贸易中心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青年专业人员提供资助。青年专业人员初始入职身份为初级业务官员P2级。
四、申请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
5.熟悉国际合作规范,具有在国际机构、特别是有在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经验者优先。
6.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精通英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附件1)。
8.具有岗位相关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位,至少2年相关工作经验(具体以岗位需求为准)。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目前已回国人员亦可申报。
9.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不得与国际贸易中心正式员工或其他员工有如下关系: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且以往没有担任青年专业人员的经历。
五、申请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至迟于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2017年国际贸易中心青年专业人员选派办法”查询。
联 系 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85098029
附件:1.
岗位需求.rar
2.
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7年8月31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办公楼 邮编: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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